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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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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法治建设工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丽  时间:2017-03-14  浏览: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法治建设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广安市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平 党委书记

副组长:沈邦兵 党委副书记

张晓峰 党委委员、副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王甫茂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廷奎 党委委员、副院长

袁祖洪 党委委员、副院长

杨建华 党委委员

成 员:李晓强、文建军、赵俊峰、贺麟迤、向黎立、杨毅、

赵勇(大)、王秋林、黄宏芮、唐益政、张万军、

谢 斌、吴全生、文卫、李柱凯、冉嘉洛、杨小锋、李俊鸿、李义林

主要职责:学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实施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全面维护学院利益和师生利益的统一;

(2)研究制定学院依法治校整体规划,并组织落实;

(3)指导学校依法治校有关文件的制定;

(4)研究领会上级有关依法治校文件精神并组织落实。

二、设立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晓强

副主任:赵俊峰

成 员:杨 毅、王秋林、文建军、王秋林、黄宏芮、张万军、杨进军

主要职责: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是学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学院党委、行政和学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依法治校的统筹协调工作,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1)负责审核学院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及其他与办学行为有关的文件;

(2)组织协调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对学院各基层单位依法治校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监督和指导;

(4)受理或委托受理职工和学生的申诉;

(5)安排、协调法律顾问等有关事项。

(6)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和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如下办事机构:

1.学生申诉委员会,挂靠在学工部,学工部部长王秋林任主任。

2.人事劳动争议委员会,挂靠在组织统战部,组织统战部部长文建军任主任。

3.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挂靠在工会处,工会副主席向黎立任主任。

4.普法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宣传部,宣传部部长赵俊峰任主任。

5.法律顾问团,挂靠在党政办。

以上办事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4日